为了方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区安监局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需要获取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网站上(网址:http://www.kbsajj.gov.cn/index.html)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网址为http://www.kbsajj.gov.cn/zwgk/公共查阅窗口地点:康巴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孵化大厦209办公室)。还将通过康巴什报纸等刊物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时限。以新区安监局名义发布的公务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诉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掌握的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科室。自2009年8月1日起正式受理业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科室为区安监局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康巴什区孵化大厦209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30;受理科室联系电话0477-8595902;传真电话0477-8595910,通信地址为康巴什区孵化大厦209室,邮政编码为017000,电子邮箱地址:kbsajj@126.com。
(二)申请形式。向康巴什区安监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区安监局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kbsajj@126.com即可。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安监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安监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相关证件等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安监局提交书面申请。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康巴什新区安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康巴什区安监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拨打0477-8595908进行投诉。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孵化大厦209室,邮政编码:01700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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