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局2003年成立,名称是鄂尔多斯市东胜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05年9月20日根据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2005〕39号文件精神 ,更名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增核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2009年2月名称又变更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2018年1月名称再次更名为鄂尔多斯康巴什区公用事业局,正科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领导班子
局 长:王绍旭
副局长:孙锐 张彩霞 刘瑞泉
副总工:郝瑞丰 巴亮 董鹏
副科管理干部:袁金宝
二、内设科室
公用事业局内设9个科室:行政综合办公室、环境卫生管理所、垃圾清运管理所、路灯管理所、市政管理所、北区综合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实绩考核督查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
三、主要职能
负责康巴什城区、北区、体育中心片区、赛车城片区等建成区范围内部分城市管理职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环卫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康巴什区实际,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制康巴什区市政环卫事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工作目标经区政府办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湖区喷泉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四、机构职责
(一)行政综合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康巴什党委、区政府及局务会议的决定;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公用事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文件的收发、起草、运转、催办等工作,抓好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的起草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文字材料进行把关审查;
5.负责局内会议的准备、安排、组织工作和局内信息收集工作;
6.负责局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劳资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接待来往来访;
7.抓好局内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负责局内宣传工作;
8.负责全局党建相关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负责工会、妇联、青年团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 任:王源源
副 主 任:王小燕
工作人员:赵红霞、姚学风、赵红霞、李龙梅、张双花、冯双妹、崔登峰、高小慧、白晓龙、张娟、侯佳妮、王安娜、王悦
(二)实绩考核督查办公室
1.负责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督查与落实工作,重点抓好康巴什区党委、区政府及全局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领导重要签批文件督办、落实工作;
2.负责我局各二级部门及全体职工的考核与评估工作,进行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市政设施和路灯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做好现场记录,及时汇报局领导,并做好督办工作,将所有记录归档,以备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3.负责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部门考核工作,做好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工作,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并做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4.每周将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现场巡查情况及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汇总,编制《督查通报》上报局领导及区政府;
5.负责对接精细化管理办公室,完成精管办下发的各项工作任务;
6.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 任:杨奇
工作人员:刘小英、李晓鹏、史埃琴(综合)、武霞、杨国军
(三)环境卫生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环境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环境卫生中长期规划;
2.负责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绿化带、隔离带、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底商周边范围内的白色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工作,负责文化创意产业园区、NP片区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辖区内环卫工人的监督考核工作;
5.负责环卫工人作业、环卫专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环卫工人安全教育工作;
6.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7.负责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现场作业工作;
8.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 长:白睿宏、宋燃
工作人员:刘帮、吴静(综合)
巡查人员:达固腾、郝荣、张利平、奇金月、屈俊霞、白瑞芬、张涛、谢小丽、周艳芬、张艳娜、王海青、刘丽萍、苏亚男、王慧芳、王璟、马艳梅、崔二成、狄成霞、陈晓静
(四)垃圾清运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垃圾清运方面的法律法规、编织垃圾处理中长期规划和本年度计划。
2.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道路沿线、公园广场绿带垃圾箱更换维护工作(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
5.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卫生间及配套设施维护保洁工作(包括公园广场绿地内的公共卫生间);
6.负责有关环卫车辆的安排调度和运行作业工作;
7.负责湖区喷泉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环境卫生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 长:孙晓飞
副 所 长:乔江河、撖光耀
工作人员:敖德能扎布、郭月亮、陈海龙、王彦军、卢杰、刘润、张倩雅(综合)、郜丽、贺靖妮
(五)市政管理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市政的法律法规,编制市政设施年度维护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所有道路路面、侧缘石、盲道、公园广场绿地、小区出入口硬化铺装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小区围墙围栏维护工作;
4.负责辖区内排水设施(雨水、污水管道、井室)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所有公园广场绿地内体育、健身、休闲设施等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道路指示牌、道路标志标线、安全岛、减速带、交通护栏、等管理维护工作;
7.负责城市建成区顶管、破路、道路开口、临时占道、破硬化、管沟开挖、管网碰接审批、管理、恢复相关工作,并根据实际工程量收取费用;
8.负责辖区内桥梁、快速通道的维护管理工作;
9.做好市政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
10.对新建的市政工程进行全程跟踪参与,参与市政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接收管理;
11.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 长:刘伟
副 所 长:边轩、李军
工作人员:王鑫、王兰梅(综合)、王文江、李维东、焦利平(借调人大)、史金柱、杨玺臣
(六)路灯管理所
1.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路灯的有关法律法规,编制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辖区内路灯、地灯、景观灯、高杆灯及桥体、楼宇、公园广场亮化和维护工作;
3.负责辖区内街景小品、公园广场雕塑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箱式变电器、箱式环网柜等各类箱体基座维护工作;
5.负责抓好路灯维修人员安全教育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6.负责做好路灯及亮化设施的保护工作,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损(破)坏照明设施的行为;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 长:杨杰
副 所 长:任博谦、臧正阳
工作人员:郝映龙、吴宪、张钧凯、高晶(综合)、陈建军、卢红霞、王鑫
(七)北区综合管理所
1.负责对北区承包商的监督管理,承包商主要负责北区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雨后冲积物、积雪的清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保洁责任制,达到国家规定的清扫保洁标准;
2.负责北区环卫工作监督考核工作;
3.负责北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4.负责北区特种作业车辆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北区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6.负责北区路灯、楼宇亮化的维护管理工作;
7.负责北区公园、广场的维护管理工作;
8.加强与垃圾清运管理所、车辆管理办公室的协调配合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所 长:谢文林
副 所 长:王月英、武向成
工作人员:刘彦刚、王琴(综合)、高丽
(八)车辆管理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专业车辆的安全技术特殊规程;
2.负责驾驶人员的管理,做到按时出车入车,文明驾驶,安全行驶,坚决拒绝违规驾驶,做好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4.负责油料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
5.负责制定各类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驾驶人员的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
6.负责驾驶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7.负责局内工具设备管理,材料配件出入库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
8.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冻、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9.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副 主 任:刘瑞林
工作人员:王春梅(综合)
(九)安委会办公室
1.负责局内各项安全预案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2.负责局内各项工作的安全检查工作;
3.负责组织局内的安全、消防等各类演练活动;
4.负责对接安监局,完成市、区安监局下达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5.负责组织环卫工人、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信访、综治、维稳相关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主 任:郭淑华
工作人员:王芬芬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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