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各项专项调查。
(四)组织搜集、整理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工作。
(五)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区基本的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建设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协调各街道、各部门的统计信息化网络建设。
(七)组织指导区直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情。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统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文秘工作,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局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局内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接待、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对接协调各单位,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开展局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财务工作,负责公共财产、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全区统计系统人员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培训工作和全区统计系统网络、计算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调研股
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区的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编辑统计月报、统计内参、统计年鉴等综合统计资料;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国民经济核算报表;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宣传和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相关行政复议和其他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协助市统计局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及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三)工业能源股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工业、能源统计报表任务;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资料;研究制订节能降耗与环境评价工作的统计指标体系,负责全区能源平衡能源核算;负责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和预测。
(四)投资农牧股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村牧区工业生产、生产经营和总产值、增加值等统计报表任务,并负责相关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和预测。
(五)综合业务股
贯彻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服务业、贸易业、劳动工资、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科技信息化活动、人口抽样、私营企业、科技、儿童、妇女发展评估等统计报表任务;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归档有关统计调查数据资料、负责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分析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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