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康巴什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ltailin.com/)或本单位的网站(网址:/kbs2014wzdh2014gwhbm2014kbsjtj.html)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康巴什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dltailin.com/)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dltailin.com/kbs2014/wzdh2014/gwhbm2014/kbsjtj/。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15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属于本单位公开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单位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的,本单位将依法处理。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康巴什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
(二)申请的提出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可在“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在线提交申请,网址为http://www.dltailin.com/。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康巴什区统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477-8595205;群众接访地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304室;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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