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我区新生儿权益,规范新生儿参保管理,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者父母任意一方在我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另一方未在旗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或者父母任意一方在鄂尔多斯市医保参保,工作地点在我区,同时另一方未在旗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足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的,在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来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免缴当年参保费用。逾期办理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均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待遇。截止目前,康巴什新生儿参保83人,已有45位享受了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