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8-06-07 15:56【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严格落实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以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康巴什区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保护为要、法治为基的工作原则,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创造良好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领导

  教体局成立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组织我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教体局办公室、人事办、安全办、基教办、德艺办、督导室和各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为成员,实行科室分工负责制,相关科室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郝凤林 区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李美荣 教体局副局长

        刘向晨 教体局副局长

  员:王  力 综合办主任

        郑维刚 基础教育办主任

          强 安全办主任

          跃 德育艺术办主任

        赵成刚 督导室主任

        各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

  工作职责:

  组  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副组长和成员工作汇报。

  副组长:按照教体局领导包片制度对所包片的学校,履行领导、督促、教育和监管等职责。

  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及现场处置的统筹协调和宣传工作、舆情处理等。

  基教办:指导学校组织教职工培训,学习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德艺办:指导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办:负责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指导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指导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督导室: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行督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治理的专项督导。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工作敷衍、处置不当,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教体局的指导下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三、治理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安排  

  1.工作部署。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要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专题研究和分析本校校园欺凌情况,结合日常学生德育、法治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在全区学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2.活动开展。本次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 63日—710日。

  各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七个一”专项治理活动。具体是:

  (1)进行一次法治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治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进行一次校园矛盾排查: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要加强对特殊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3)开展一次学生手机不进校园活动。

  (4)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要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人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人员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排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强管控,如涉及校外的应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5)开好一次专题班队课和国旗下的讲话:各班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根据本校实际进行讨论反思。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6)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7)开展一次“校园欺凌”专项自查活动: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自查报告和预防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要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于2018710日前纸质校园长签字上报教体局德艺办。

  第二阶段:2018710--201891

  教体局安全办、基教办、督导室、德艺办要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排查建档等情况,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各校要建立本次治理活动相关档案备查。

  四、工作要求  

  1.要开展集中教育。各校园要开展以“校园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对校园欺凌的防治意识。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治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要加强预防和疏导。各校园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信箱并明确负责人。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要完善制度和预案。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要强化督查和考核。20189月,教体局安全办、基教办、督导室、德艺办将联合对各校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各校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5.每学期各学校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屏幕宣传,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心理咨询室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4)举行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5)举办多场法治现场会,让学生知法懂法。(6)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6.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1)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的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2)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3)全体教职工要及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每个责任人在处置过程中的推诿、拈轻怕重、玩忽职守,不处置的工作人员将在评比、职称晋升、绩效考评等方面,依据学校的考核制度进行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涉嫌违法的交由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4)全体教职员工都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在我区发生。要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严防因管理不当而发生的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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