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公立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相关政策

来源:人社局 王娜     发布日期:2016-08-10 09:45【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   参保登记

康巴什新区公立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协管员负责代收代缴医疗保险费,于20161130日前缴纳至财政专户。

二、   缴费标准

(一)公立在校生参保每人每年678.6元,其中:个人缴纳90,各级政府补贴588.6元;

(二)康巴什非农业户籍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康巴什非农业户籍零就业家庭成员、康巴什非农业户籍丧失基本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康巴什非农业户籍少数民族居民每人每年678.6元均由政府补贴,个人不缴费。上述享受免缴费政策的学生均须提供相应的免费证明。

三、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

201691日至20161130日办理学生新参保和续保。学生享受待遇期限为201691日起至2017831日。参保后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享受住院医疗费、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的报销。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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