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15 16:17【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报送工作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局工作实际制定。

  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健全组织机制,明确职能分工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务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务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各司法所、大队、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共同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狠抓制度建设,落实政务公开

  我局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按照《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康巴新区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认真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信息上报、审核与网上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保障了网站栏目正常运行,确保各栏目政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公开财务信息,对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6年度预决算在网上主动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2016年重点公开了年度工作计划、重要会议、业务培训、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工作动态以及部分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主要采用门户网站、报纸、宣传册、“法治年内蒙古”、“法治鄂尔多斯”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申请人进行行政性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们也清楚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网站信息量有待提高;二是便民措施有待加强。

  我局将从以下着手加强改进:一是对各股室、司法所加强信息报送量及时向门户网站公布信息,以方便群众知晓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在局网站及时公布,从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上下功夫。

  我局将在新区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公开的政府部门形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好。

                                                                                康巴什新区司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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