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人社局在区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工作重心,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为目标,结合职能职责,早部署,细安排,抓重点,求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截止目前,城镇新增就业11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57%。为20人进行创业培训,创业带动就业76人。职业技能培训405人,其中转移农牧民技能培训160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120人。为11名退休人员进行认定审核。累计审核失业保金申请82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8万、取暖补贴1.66万,医疗及大额医疗10.98万元;进行4050困难人员认定,符合社保补贴条件的43人,社会保险补贴计划于12月底发放;对零就业家庭、贫困家庭实施动态监测,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区4家企业进行失业动态监测,实施就业实名制管理。
(二)人事人才工作有新进步。一是协助教育、法院等单位完成公开招聘工作及人员人事手续办理,加大对调动、辞职人员审批管理。二是安置退役士兵14人,军转干部1人。三是完成区34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批复工作,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审核推荐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36人,接收中级、初级职称材料200余份。四是完成7名“社区民生志愿者”和3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期满考核和解聘工作,接收分配“社区民生志愿者”7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0名。五是通过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教育、新闻广播、法律、食药等相关领域专业人才300余人。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120万元,为我区人才引进、培训、奖励及人才载体平台建设等提供资金保障。组织群团、旅游、文化等相关部门与驻区院校达成新一轮的年度合作事宜15项,目前已完成合作项目13项。
(三)工资和退休审批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做好工资调整与退休审批工作。完成年度晋级工资审批工作2186人,审批辅助性岗位和协勤人员工资425人,核定新聘教师工资160人,学历造假、行政处分和请假超期扣发共计21人,办理退休手续7人,预调养老金76人;管理在职干部人事档案1375卷,全年对区1375卷在职档案开展专项审查3次,并完成90%以上干部人事档案的数字扫描工作。
(四)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222份,其中2017年新接收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33份,转出档案11份,出具调档函9份;召开招聘会1次,现场达成就业意向68人;共为30名应届未就业大学生发放3万元求职补贴,确保贫困家庭大学生实现稳定就业;现有5家企事业单位通过审批成立就业见习基地,向前来实习的每位高校毕业生提供6个月见习期和28个岗位。
(五)“双创”工作积极推动。截至目前,大学生创业园成功入园企业共52家,孵化出园24家。已审批入驻独立办公企业及处于孵化状态的企业共计18家,其中2017年入驻4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共计257人,企业创收达1340.17万元。已向4家企业发放创业项目资助资金,共计2.8万。
(六)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截至目前,已对区工商注册1684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全部核查,对存在劳动关系580家企业进行了劳动用工备案,涉及劳动者11053人,电子地图标记329家。现正对1621家(其中,市局分配核查任务1041家,2017年工商注册新增580家)企业进行新一轮的劳动用工情况核查;共开展劳动用工日常和专项检查4次,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9 家,涉及劳动者3000余人;共接待群众电话咨询147起、来访咨询100起;共办理市长热线34件、信访交办单2 件,全部及时办结;受理各类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51起,涉及劳动者561人,涉及金额557万元。已结案39起,涉及劳动者454人,涉及金额134万元。接办工伤认定申请21起,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11件,调解2起。
(七)社会保障工作进展良好。截至目前,在我区参保单位276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4901人,享受待遇47人;参加工伤保险5497人,享受待遇16人;参加生育保险5004人,享受待遇594人;参加医疗保险(包括职工与居民)23961人,享受待遇1.5万人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4890人,享受待遇1522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账户结余分别为:职工养老保险收入6084.13万元,支出268.61万元;工伤收入250万元,支出34.33万元;生育收入469.81万元,支出398.21万元;职工医疗收入4957.05万元,支出2013.0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收入1673.89万元,支出819.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471万元,支出411万元。年内征收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共计 13905.88万元。发放各类社会保险待遇3944.36万元。
二、其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班子建设情况。一是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组织集中学习41场次120小时。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集中整治工作,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切实转变作风。三是注重抓好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使整体工作始终保持有序状态。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学习计划、组织生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二)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情况。2017年人社局在社保、人事等方面涉及全面深化改革共6项,其中牵头改革社会事业领域1项、党的建设制度1项。按照改革办要求,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台账,目前,已全部完成2017年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三)征兵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征兵工作,有31名青年预征报名,经体检、政治审查后,向部队输送15名优秀青年,圆满完成了上级赋予我区的征兵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因发放创业贷款条件有所调整,导致参加创业培训人员积极性不高,创业者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受限。
(二)因各单位劳资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精,交接不清,出现工资申报延误。
(三)因劳动监察大队体制原因,在对辖区内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宣传、检查、受理、查处时带来很大的困扰。
(四)因康巴什区目前存在单位人员混编混岗问题严重,各参保单位编制尚不明确,新聘以及调动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到位等问题。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申请资料以及人员数据的报送。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多措并举努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强化创业扶持,加大创业贷款扶持政策宣传,创新培训模式,为想创业、敢创业者保驾护航,以创促就;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和职业技能培训,从源头上、根本上下功夫,提升就业能力;严格民办职业技能学校审批,让真正有实力有能力的学校办学,为社会输送更多素质高、技能强的人才。
(二)加强相关审核服务能力建设。组织好干部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承接好市级下放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做好各类职称的报送、评审工作;科学有序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做到新聘的科学合理、补聘的有条不紊,定时开展,杜绝流水席;做好薪资待遇核定工作,年度晋级和滚动晋级定期开展,落实好相关调资政策。严格离退休审核工作;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严把调入审核关,拒绝带病档案。做到借阅有审批,提档有手续。
(三)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人才交流中心平台作用,为人才的互流互通提供平台和信息。全年至少举办或协办2场人才交流会;努力开发就业见习基地,挖掘就业见习岗位,为实现充分就业开辟更广泛的渠道;做好应届未就业大学生求职帮扶工作;严格工伤认定审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全面启用“两网化”劳动用工监控管理平台, 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全覆盖,通过综合分析、动态监控,全面掌握劳动用工领域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劳动用工不规范企业及时进行管理,更加有效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就业氛围。
(五)努力完善人才工作机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强化人才培养培训,探索实行“人才项目”引领计划,建立动态化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发布机制,加大与各类机构、高校、企业合作,不断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优化人才结构,完善人才信息库。以“康巴什英才工程”为抓手,制定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确保人才能成长、引进来、留得住。
(六)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将依据全市统筹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宣传力度;启动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探索建立健全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建筑项目“先参保,再开工”政策成效,完成“同舟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继续推进社会保障信息档案系统以及机房建设,推进完善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配套设施。推广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办理;探索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机制,不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强化档案电子化数字化管理,继续开展机关养老保险参保工作,推动被征地农牧民养老保险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