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环境监察大队岗位设置及职责

来源:康巴什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日期:2017-10-19 16:44【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大队长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大队环境监察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保证大队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2抓好大队自身建设,主持大队日常工作。

4、审核大队各类发文、报表和其他资料。

5、负责大队内外关系的沟通和协调。

6、负责做好监察工作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工作。

7、指导法规科开展相关工作。

8、指导一、二、三中队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责任人:马水英。

副大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大队长做好环境监察工作。负责及时向大队长汇报有关工作进度。

2、抓好排污申报和排污收费岗位管理。

3、指导内务中队开展相关工作。

4、在大队长不在位时履行队长职责,并在事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队长。

责任人:刘雨诗、范小龙。

 

具体分工:

刘雨诗:指导内务中队和三中队开展工作,分管行政处罚、排污申报与收费、信息公开、精细化管理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移动执法平台相关工作。

范小龙:指导一中队和二中队开展工作,分管环境信访、双随机抽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内务中队岗位职责:

1、环境信息公开。

2、收文、发文管理,负责各类文件的汇总和报送。

3、负责专项执法检查、一企一档(包括纸质版和网络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规范化排污口等资料的归档。

4、负责新区所有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申报和动态信息申报工作,按要求进行分类申报。

5、负责开展排污费征收、追缴等工作。

6、负责排污征收管理系统、企业外网上申报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7、负责环境监察大队日常执法信息的统计和报送。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平台的运转。

8、负责做好大队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9、负责抓好大队学习培训工作。

10、负责抓好大队信息报送工作。

11、环境监察大队的日常监督检查,包括上下班情况、着装情况等。

12、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中队长:魏玮A岗);成员:乔政璇马溶B岗)。


各中队岗位职责:

一、企业监管内容

1、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察工作。

2、负责一般工业企业(包括华泰、拌合站园区及其他)的日常环保监察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辐射安全、危险废物、重金属等专项执法检查)。

4、负责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建设项目和医疗机构监管内容

1、负责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2、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工作。

3、负责新区范围内大型医院、小型诊所等医疗卫生机构环境监察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备案工作,对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实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释放转移报告。

三、三产监管

1、负责办理第三产业环保前置审批手续。

2、负责定期巡查三产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定期组织开展第三产业专项执法检查。

3、负责定期更新第三产业环保档案。

四、环境信访案件查处

1、熟练掌握12369环保热线、市长热线、主任热线及局投诉电话等环境投诉的程序,受理范围和处理要求。

2、受理各类环保热线投诉案件,态度热情,说话和气,语言规范,尊重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保守投诉人的秘密。

3、负责对来信、来访环境案件的接收、登记,经领导阅示后按处理程序妥善处理,及时归档办结,按要求上报。

五、负责辖区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负责组织开展重点流域污染防治监察工作,机动车污染防治监察工作,协助在线监控中心开展污染源月巡检、污染防治设施有效性审核等工作,负责开展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一中队:负责人:梁英;成员:刘证宇。

二中队:负责人:鲁恒;成员:张波。

三中队:负责人:王峰;成员:张平。


安全生产岗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市安委会、新区安委会各类文件。

2、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3、负责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责任人:魏玮(A岗);成员:范小龙(B岗)。

 

法规岗:

1、负责环保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岗位资格培训工作,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和许可项目的集体讨论、听证相关工作。

4、负责组织监督涉及我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案件的评查工作。

6、负责行政处罚网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7、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人:王峰(A岗);成员:马水英、刘雨诗(B岗)。

监察员岗位职责:

1、新区内的排污单位和个人及各类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巡察监督

2、负责第三产业环保前置审批手续的现场核查,负责第三产业环保设施的日常巡查和违法行为的整改。
3、负责检查新区内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做到认真检查登记,有问题及时反馈。

4、做好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过程中的记录、笔录及有关证据资料的收集,负责对违法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5、认真做好排污费的核定、征收和催缴工作
6、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核实、取证工作参与环境纠纷的调解、查处。

7、严格遵守《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认真执行大队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正确使用职权,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不徇私情,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8、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责任人:大队全体。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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