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项目受理及工作流程(见附件)
为规范工作程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请各采购单位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受理流程如下:
一、携带政府采购项目审批文件、批办单及经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到我中心业务科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
二、来采购中心办理业务时,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采购单位登陆康巴什区政府网站(鄂尔多斯·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ltailin.com/kbs2014/xxgk_74500/zfcg_74523/)下载相关资料包括: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政府采购项目受理一次性告知书、招标(采购)文件审核意见书、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登记表、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说明、资金落实证明(财政拨款的无需提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单一来源项目)到政府采购中心604室(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477-8599815)受理项目。
三、采购单位需在项目开标时间前半天携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加盖采购单位公章)、《招标人(采购人)代表备案申请表》(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及招标人(采购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我中心(创新创业中心6楼604室)抽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下载地址:中国·鄂尔多斯·康巴什康巴什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dltailin.com/kbs2014/xxgk_74500/zfcg_74523/)-采购动态-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
四、招标人(采购人)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到我中心6楼(创新创业中心)评标区参加评标。
2.区本级预算单位采购人受理项目需提供材料(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