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什区各预算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2018—2019年康巴什区政府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继续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中标产品及有效期限
根据《康巴什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康巴什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康巴什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执行的实际,确定2018—2019年康巴什区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如下:
采购项目
|
采购品目
|
1. 计算机设备
|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服务器、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
2. 计算机网络设备
|
路由器、交换设备、集线器、光端机、终端接入设备、网络控制设备、网络接口和适配器、网络收发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络检测设备、负载均衡设备
|
3. 信息安全设备
|
防火墙、入侵检测设备、入侵防御设备、漏洞扫描设备、网络隔离设备
|
4. 存储设备
|
磁盘机、磁盘阵列、网络存储设备、移动存储设备
|
5. 输入输出设备
|
打印设备、计算机绘图设备、计算机光电设备、显示设备、触摸屏、扫描仪、语音输入设备、手写式输入设备
|
6. 机房辅助设备
|
机柜、机房环境监控设备、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
7. 计算机软件
|
操作系统、办公套件、信息安全软件
|
8. 办公设备
|
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照相机及器材、LED显示屏、速印机、胶印机、装订机、碎纸机
|
9. 生活用电器
|
电冰箱、冷藏柜、空调机
|
10. 通讯设备
|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传真通信设备
|
11. 电视机
|
|
12. 视频监控设备
|
|
13. 数码印刷机
|
|
本次协议供货使用市本级公开招标入围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入围供应商联系表及相关信息见附件1、中标产品见附件2)。
本次协议供货执行的有效期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协议供货采购程序
(一)采购人对协议供货采购项目仍需事先落实采购资金。
(二)为了保证协议供货的有效实施,2018—2019年我们继续按项目预算金额实行分段管理:
1.单次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由采购人自行在中标协议供应商范围内进行询价,做到货比三家,并留存书面材料备查。(询价结果确认单见附件3)
2.单次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当协议供货产品的配置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即采购人的特殊需求属非标配产品时,要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确认,并经区财政局变更采购方式后实施。
(三)协议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供需双方要填制验收单。
(四)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的资金支付程序按照现行办法执行。“政府采购项目批准书”、“供货合同(见附件4)”、“供货验收单(见附件5)”是单位申请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材料。
三、协议供货执行的有关事宜
(一)“供货合同”、“供货验收单”是协议供货项目的重要文本文件,各采购单位应认真填写,监督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各项应尽义务,出现合同纠纷或供应商违约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二)各采购单位应注意维护协议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无故拖欠货款,不得向协议供应商提出超出协议供货合同范围的其他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违约单位自负。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采购单位或协议供应商违反协议条款和有关规定,可及时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区政府采购中心反映,经调查核实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相关事宜的解释工作。
附件:1. 2018-2019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入围供应
商联系表及相关信息
2. 2018—2019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供应商
中标产品
3、协议供货询价结果确认单
4、协议供货采购合同
5、协议供货验收单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