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康巴什区大队委托,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8年04月26日就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康巴什区大队采购执法记录仪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具体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 ORDOSKBSCG-T2018052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康巴什区大队采购执法记录仪
三、批准文件编号:康财购准字 [2018]052号
四、定标日期:2018年04月26日
五、公告时间:2018年04月27日
六、中标信息:
原中标供应商沈阳鑫松科技有限公司所投产品(德安、 DSJ-NA)与交管大队现有执法记录仪采集站系统无法实现对接,所投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应采购人要求,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内蒙古恒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44800元。
七、采购人: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康巴什区大队
八、联系人:冯海东 联系电话:18247784563
九、采购代理机构:
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77-8599815
地址: 康巴什区创新创业中心604室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政府采购中心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康巴什区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