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康政办发〔2018〕55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垂直管理部门,各国有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康巴什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管理,理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国有资产经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康巴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能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冬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田生华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柴继亮 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刘学军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张 平 区政府副区长
王小平 区政府副区长
刘淳芳 区政府副区长
李学峰 区政府副处级领导
成 员:赵 瑞 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李海民 区发改局局长
杨晓宇 区财政局局长
王 堂 区人社局局长
张 勇 区住建局局长
王 琼 区审计局局长
今后,除区领导外,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相应工作,不另文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晓宇同志兼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区本级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消耗定额;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规范、考核、检查、审计等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国有企业、政府投资性公司的国有股份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国有企业股权代表,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委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与财务管理人员的任命等工作。
(三)制定全区政府债务资产统计监管制度,依规统筹分类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特别是政府债务形成资产;健全完善国有资本运作机制,探索“债转股”等方式,不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和回报水平;探索通过金融债务剥离、企业兼并重组等形式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