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康新街道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格德热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来源:鄂康政发〔2018〕29号     发布日期:2018-04-13 16:26【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康新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康巴什区康新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康新办字〔20181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康新街道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格德热格社区居民委员会,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东至吉劳庆川,西至布尔洞沟,南至乌兰木伦河,北至东胜界,面积25.34平方公里,办公场所设在鄂尔多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L1地块1号楼;格德热格社区居民委员会所辖范围东至伊旗界东乌兰木伦河,西至吉劳庆川,南至西乌兰木伦河,北至东胜界,面积130.62平方公里,办公场所设在赛车城。 

  二、你街道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区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创新社区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和管理水平。 

特此批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2018412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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