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来源:康巴什区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4-13 10:14【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意识形态责任制方面的方针、政策。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总体规划、方针、政策。 

  (四)负责指导实施全区理论、新闻、文艺、社会宣传等工作;指导区文联工作,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 

  (五)研究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 

  (六)对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履行政府出资人监管职能。 

  (七)承办区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接待、印章、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整理、政务公开等机关综合性工作。 

  (二)调研督查信息室: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的调研活动,做好调研库、智库建设工作;负责牵头或参与重要会议和部领导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文件等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工作和重要政策的研究,对宣传思想文化的有关制度、办法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进行综合调度、组织协调和督办催办;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信息的搜集、编辑、上报和下发;负责组织开展社会舆情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三)文艺室: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全面推进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和落实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区文化艺术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掌握全区文艺界的创作倾向和思想动态,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全区文艺精品工程创作及区内重大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活动;抓好文艺评论和理论研究工作。 

  (四)理论室: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按要求为区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负责指导基层讲堂建设和理论宣讲工作,利用媒体开展理论宣传;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战略决策和中心工作组织理论研究,形成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 

  (五)文化资产管理室:负责依照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我区国有文化企业监督办法;负责组织申请上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制定我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审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六)新闻室:对全区新闻舆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牵头组织、协调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和突出典型的宣传报道;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民族团结、安全生产、环保、科技、卫生等工作的宣传教育;指导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培训;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全面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管理,开展新闻阅评工作。 

  (七)外宣室:开展重大新闻选题策划、推荐和上报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和全区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组织邀请和采访接待工作;负责全区新闻采访素材库建设工作;统筹、策划、组织全市突发事件、舆论事件的应对引导工作;负责全区外宣品的规划、策划、制作和发行工作。 

  (八)宣传室:负责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社会层面宣传;负责各个时期中心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规划、部署和组织群众性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和推广;负责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组织管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评定和政工干部队伍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各类宣传阵地的管理。 

  (九)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室:负责协调中央文明办、自治区文明办、市文明办和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公民道德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负责文明网及网上创建、网络信息工作;负责文秘、会务、调研、信息等重要事项的处理工作和日常事务;负责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创建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的交流推广工作。 

  (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室: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负责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协调管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整合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  

  (十一)志愿服务室:负责全区志愿服务工作的日常规划、组织、协调、落实;负责向各级志愿服务组织传达志愿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志愿者队伍的管理,指导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负责协调、指导、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主办: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政府 电话:0477-8595773 传真:0477-8594000

承办:康巴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477-8595773 E-Mail:kbsweb@ordo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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