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订具体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督促、检查、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并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两项待遇的落实。
(三)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组织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老干部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四)重点抓好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制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措施,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五)做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晚年生活。
(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老干部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一些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向上级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途径。
(七)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区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老干部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参与或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公文处理相关工作及档案工作;负责机关会务工作,做好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会议精神传达工作;负责机关内督查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人事、接待、印章、车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机关综合性工作,对接协调各单位,并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档案整理等工作;负责开展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公共财产、固定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
(二)老干部服务室
负责开展全区老干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老干部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老干部工作调研,探索新时期老干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负责落实退休干部政治学习、文件传阅、听重要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政治活动等政治待遇;负责落实对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和结对关心等制度,经常了解离退休老干部的思想、身体、生活情况;负责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老干部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宣传表彰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负责指导、配合做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